序號 | 部門代碼 | 部 門 名 稱 | 權 責 定 義 與 作 業 範 疇 |
01 | 10 | 會員大會 | 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二次,如遇特殊 情況提前或推遲召開由理事會決定,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1.選舉和罷免本會的理監事; 2.修改本會章程; 3.聽取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4.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
02 | 21 | 理事會 | 理事會是本會的領導機構,行使大會授予的職權。它的任務是: 1.負責執行大會的決定; 2.根據本會的任務,制訂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聘請本會工作人員; 4.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5.修訂、解釋本會的章程; 6.負責管理本會的經費; 7.理事會下設監事長、秘書長、財務長、各功能組等工作機構,處理本會的日 常事務及會務推展。 8.理事會議每二個月召開一次。如有必要,可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理事會議 的決議要有出席會半數以上的成員通過方為有效。臨時理事會要有二分之一 理事出席。 |
03 | 22 | 監事會 | 監事會之任務: 1.本會財務之審查; 2.對本會理事執行會務提供改善意見; 3.向會員大會提出報告及建議。監事會每二個月召開一次,與理事會合併舉行, 監事之權責與理事同,由監事長召集。 4.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5.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檢討和建議 |
04 |
| 名譽(輔導)會長 | 1.輔導會長:當屆卸任之會長,義務負責輔導新上任當屆會長。 2.名譽會長:歷屆卸任之會長,義務協助會務推展。 |
05 |
| 榮譽會長 | 襄贊本會與參與協助本會會務推展之各界經驗資深賢達人士。 |
06 |
| 顧問團 | 積極參與本會會務並提供本職所具備之專業信息、知識、技術、通路等指導,協助本會推展各項專業領域會務之各界經驗資深賢達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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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務行政〕 | 針對我會會務所有會議決議事項的運行與管理之專組執行單位; 與協助「會務推廣」「資源推展」工作完善文件、照片、公告、通知與歸檔。 |
07 | 30 | 財務處 | 收入:會費收入、贊助款、項目收入、補助款…等。 支出:立案之研討會、商展、人才培育專案、專案交流活動…等。 完成每年度之月、季度、年度財務相關證明表單與報表。 與秘書處配合每屆理事會完成新年度工作計畫預算書。 |
08 | 40 | 秘書處 | 針對我會會務所有會議決議事項之真正執行及完善資料建檔工作;與編訂年度工作計畫呈報會員大會通過並按時效與規定作業流程執行保持會務運作通暢;及維護官網並即時更新資訊的運行與管理之專組執行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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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務推廣〕 組長 副組長 | 針對我會專項會務的運行與推廣之專組執行單位。 1. 本工作單位由副會長、理事、監事兼任領頭執行。 2. 執行、督導我會交辦之項目、活動、會務等業務。 3. 落實所轄單位之職權與責任皆按我會管理制度與流程操作執行。 4. 核實、監督每項所執行的業務之進度、時效、內容、異常、結果,並按規定 將所有作業文件與檔案歸檔結案。 5. 指導、協助所轄人員同心協力完成每次我會交辦之項目、活動、會務等業務。 6. 查察並向會長與理監事會會報所轄單位之所有業務狀況。 |
09 | 51 | 產業推廣組 | 處理兩岸對外會務、活動之公共關係聯絡與鏈結;與辦理我會通過之產業專項項目、活動、會務;及於運作執行時之文書、圖照、聯絡、報告、建檔等工作事宜。 |
10 | 52 | 國際事務組 | 國際商展;國際公共關係事務;與辦理我會通過之國際性產業專項項目、活動、會務;及於運作執行時之文書、圖照、聯絡、報告、建檔等工作事宜。 |
11 | 53 | 照明技術組 | 協助政府安規認證標準的建立;與編輯照明技術科普知識解;推展照明競技比賽;鏈結與佈達照明安規資訊。 |
12 | 54 | 教育培訓組 | 照明專業技術人才的培訓;照明生產管理人才的培訓;照明工程項目運營人才的培訓;頒發認證;協助政府推廣照明科普知識,讓社會大眾正確更能安全、環保、減碳的使用燈具。 |
13 | 60 | 〔資源推展〕 | 我會「財開計畫」專項會務的業務推展單位。 |
14 | 61 | 資源推展組 | 推展我會核准之第三方協作業務。 |
15 | 62 | 財開規劃組 | 發現與開發新開源業務,及與時俱進的提出新開源計畫呈報理監事會。 |
16 | 63 | 資訊傳播組 | 將展務處網路上的資訊流管理好、佈建好、按照會規規定之作業流程傳播給會員及其他與我會合作的共利單位。 |